企業申請了商標之后,能夠享受十年的商標專用權,在這個時段中,企業可以針對商標制定商標戰略,來打響企業的商標,使企業樹立給外界的商標能夠深入人心,讓消費者成為企業的忠實用戶。但是如果企業錯過了商標續展達到了一年之后,商標局就會主動將企業使用的商標注銷,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對企業使用過的商標進行再注冊,而企業在不知曉的情況下,就將長期累積下來的無形資產拱手讓人了。
商標局有規定,在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或者是在規定的擴展期之內,企業可以抓緊這段時間內辦理商標續展相關事宜,如果錯過了時機,那么商標局有權不受理或者加收一部分費用,而這部分費用被稱為規費。為了避免發生這樣的事件,還是建議企業能夠在指定的時間內辦理商標續展事宜,如果企業負責人沒有時間辦理,那么也可以將商標續展交由代理機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