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1/5 16:55:51 瀏覽量:254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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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屬于商標維權的一種手段。商標異議的行使主體:任何人都有權行使。商標異議的行使時間:對任何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從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商標異議的行使的效力: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被提異議以后,該商標注冊流程即進入異議審查程序。
商標異議的審查主體:由商標局負責審查。商標異議程序的救濟途徑: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以向商評委申請復審。
商標異議的作用:
1.使商標申請信息得以透明公開,為所有人提供了一個監督商標注冊申請以及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提供了一個公平、合法的平臺。
2.通過異議程序,市場主體可以對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或者違法法律規定的商標注冊提請商標局駁回。對于肅清商標惡意模仿及搶注,及時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并且有利于市場的穩定,秩序的和諧,經營上的規范,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種權益上的保障。
3.異議程序的負面作用也很凸顯。有很多人利用這個沒有任何限制的權利去隨意對別人的商標提異議,然后再以勒索或者其他目的跟當事人要錢。所以國家應該對提異議的主體和異議理由進行一下限制。